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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决定高管薪酬?
文章来源:和讯 发布时间:200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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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来决定高管薪酬

  谁来决定金融机构高管的薪酬?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涉及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是董事会?还是监管部门?还是党的组织部门?

  而记者了解到,国有金融机构最担心的就是由监管部门来制定薪酬标准,因为监管部门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其收入不高但相对稳定,如果由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机构的薪酬,显然这种薪酬不可能很高,缺乏竞争力,并且很可能低于市场化的薪酬水平。

  而对于当前出现的金融机构高管激励有余而约束不足的现状,建立明确的约束机制显然是当务之急。

  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国家有可能参照国资委对央企负责人的考核方式,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高管进行考核。

  在国资委的考核评价系统中,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即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最高的可以拿到基薪的3倍。绩效年薪的60%在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剩下的40%则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等因素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

  但有学者指出,对央企的考核与对金融机构的考核不同,国资委是央企的“老板”,行使国有出资人的权力,但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没有作为“老板”的“金融国资委”。如果让银监会来负责考核,显然依据不足;如果让财政部或者汇金公司考核,在官本位观念浓重、尚未彻底市场化的金融行业,很有可能使业绩考核流于形式。

  而且,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不少高管都是中央直接管理的“中管干部”,党的组织部门要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进行管理,一旦考核不合格也很难进行解聘。

  市场化环境下的考核如何与“党管干部”原则进行配套?这无疑也是对金融机构高管进行考核面临的难题之一。

  事实已经证明,用行政手段对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直接干预并非良策。比如,从2006年开始,保监会就对保险公司的高管天价薪酬问题进行过严厉的批评,但直到现在,保险公司高管的薪酬问题依然愈演愈烈。

  对于下一步如何规范金融机构高管薪酬,有传言称将对高管的薪酬设置一个“封顶线”,包括工资、股权激励在内的所有收入都不能超过这个“天花板”。

  但金融机构高管对此传言反应强烈,“金融机构改革必然朝市场化的方向改,市场化必然要求高管薪酬市场化,用行政手段复归的方式对高管薪酬设限,显然背离了改革的方向。”一国有银行高层人士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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