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论坛杂志发起的“未来10年10个最严峻挑战”问卷调查。第二大挑战为“贫富差距拉大,分配不公激化社会矛盾”。中国的经济问题似乎已经变得一目了然:内需不足。解决之道应当是加工资,而老板又贪得无厌,只能依靠ZF来实现一次分配,也就是由ZF直接干预到劳资分配。用一句形象的比喻:通过ZF的有形之手来改变蛋糕的分配比例。于是涨工资的问题变成为分蛋糕的问题。先不说蛋糕的所有权,ZF有没有资格分,单就ZF直接来分配蛋糕的可行性进行一些探讨。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有一道人们非常熟悉的题目是:如何保证切蛋糕的人能让蛋糕分得一样大小?答案是切蛋糕的人应当是最后拿蛋糕的人。只有这样的制度安排才可能让切蛋糕的人尽可能的保持公正,因为只有公正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反之,如果我们的制度安排是切蛋糕的人是最先拿蛋糕的人,那么切蛋糕的人一定要让蛋糕有大有小,因为唯有不公正,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可见,保证公平分配的关键是分蛋糕的人必须丧失各种形式的优先权。然而,在中国现实的制度安排中,分蛋糕的人对于蛋糕的获取享有无庸置疑的优先权。这种制度安排本身就决定了只有分配不公,才符合分蛋糕人的最大利益。
讲到分蛋糕,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土地行业。如果说前几年人们还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希望寄托于官府,现在大概誰都明白官府才是房价猛涨的最大赢家。不仅如此,亦官亦商的央企一掷千金获取地王成为房价上涨的第二赢家。根据《胡润百富榜》的排名,2009年中国十大富豪(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家)中有8位从事房地产业。之后,更有媒体报道其他一些从事房地产的富豪轻松超过首富。誰都明白,房地产业是一个官商勾结最紧密的市场。在中国土地行业,可以不夸张的说,财富的积累速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官方的距离,距离越近财富积累速度越快。可见,分蛋糕者不仅自己获取了最大的一块,而且按照亲疏决定蛋糕的大小。因此,人民论坛杂志发起的“未来10年10个最严峻挑战”问卷调查。第一大挑战为“腐败问题突破民众承受底线”。一反腐专家称,据她的统计,今年落马的仅省部级高官,就已达15人之众。这个数字,足以刷新改革开放31年来高官落马的年度纪录。其中,首当其冲的腐败重灾区是土地行业。誰也不会怀疑落马的只是极少数。
比较而言,劳动领域算得是清水衙门,主要原因也在于没有多少蛋糕可分,因此也是门庭冷落。30年多年前,劳动部门却曾经是权力最大的热门官府,劳动部门中的第一大处便是工资处,企业哪怕有钱发工资也是需要劳动部门给额度的,插手一级分配,进贡的香客自然络绎不绝。今天的官员颇有些留恋当年的景象。这几年借着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部门虽然扩权不少,但“苦差事”居多。如果能够直接插手一级分配,恐怕将取得与土地行业相媲美的显赫地位。
当百姓们希望通过劳动部门实现公平分配时,有一种学说值得一提。公共选择学派认为个人不仅在经济市场上是自利的“经济人”,而且在政治市场上也是关注自身权力和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他们倾向于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寻租(Rent-seeking)。从这个角度说,ZF并不比其他机构更圣洁、更正确,ZF的缺陷至少和市场的缺陷一样严重。
中国似乎陷入了悖论:“贫富差距拉大,分配不公激化社会矛盾”,从这一命题出发,人们希望官府有所作为,然而官府一旦真的出手,可以预计的是我们会看到房地产一幕的重演,企业内部分配也得通过各种形式的贿赂官员来实现,“腐败问题突破民众承受底线”。难道我们只能在老百姓最不能容忍的两个问题中进行选择吗?很多经济学家提出调整经济结构,其实中国最应当调整的是社会结构。
有媒体称:养老保险今起可“全国漫游”。随着2010年到来,一批2009年发布的法律法规将从元旦起开始实施,其中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规定。这本是老百姓期盼已久的一项惠民政策,然而,2009年12月31日,近2万名养老保险参保人涌向了深圳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和各区的社保服务站,创出了一天就有近两万名员工退保的历史记录。显然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并未将这一政策解读成惠民政策,而做出了“用脚投票”的反映。
广大农民工面前有一道选择题:一是元旦之前退保,拿到的只能是个人帐户中自己缴费的部分,当然被我们宣传得花一般美丽的社会保障,也成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二是新规定不许退保只许转移,除了转移个人帐户中自己缴费的部分外,企业缴纳的部分也可转走12%,从而建立起长期的社会保险,维持着花一般美丽的保障。于是在劳动合同法宣传中我们熟悉的“误读”论又开始出现,毕竟农民工的退保实际上是对我国社会保险的一种嘲讽。深圳社保局增派了100多名工作人员,到现场不停穿梭,给参保人讲解新政策出台后的各种优势,劝导他们不要轻易退保,然而似乎并未奏效。单从算术题上看,农民工退保也确实是一个极不理性的选择。笔者长期与农民为邻并获益匪浅,农民的精明是远超出我们想像的,为什么在这件事上就犯糊涂呢?
当着官方讲“误读”这个概念时通常是居高临下的,农民工考虑问题则现实得多,也更符合小人物仰视官方的特点。在近两万名退保员工中,华为公司的刘雅只是普通的一员。刘雅只能够拿到自己个人账户上累积的800多元,企业缴纳的部分只能够留在深圳。“没办法,有总比没有好,而且将来也不知道在哪里工作,转起来更麻烦,还不如直接退掉。”刘雅的话代表了现场大多数退保人的心态。上述的那道选择题,其实并不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选择建立长期的社会保险关系,还得加上对官方廉洁与高效的信任。这几年社保基金的不断挪用,养老金的无法兑现,农民工恐怕对那高高在上的官府已经缺乏了基本的信任。在农民工眼里,社会保险只是国家法定化的“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拖欠”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的钱都要交给国家,离开时才允许退保拿走,经年累月、迂回曲折;“克扣”只能拿走自己缴费部分,企业缴费部分被当地ZF充公,七折八扣。尽管迂回曲折、七折八扣,但总还是“有”的;继续放在国家那里,几十年后则可能是随着物价涨落,体制变更,而成为 “没有”,这才得出了“有总比没有好”的无奈结论。仔细想来,农民工的反映,颇有君子之风。“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面对元旦后的无法退保,还是一退了之。多少说明,经过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之后,农民工也确实不是那么容易被大人物“误导”了。
上述的讨论一定让人感到有些文不对题,涨工资讲的是一次分配,而社会保障讲的主要是二次分配。其实农民工在做的何尝不是一个一次分配与二次分配的选择题。农民工直接将钱领走,其实是一次迂回曲折、七折八扣的一次分配;而钱交给国家,实现社会保障是二次分配。假如我们将这样的选择题给农民工去做:一是让雇主将加社会保险的钱直接发给农民工,这是国家较少控制的一次分配;二是交由社会保险基金,通过国家高度控制的二次分配实现,结果如何?深圳创出了一天就有近两万名员工退保的历史记录就是一种回答,哪怕企业缴纳部分完全被当地ZF“没收”,他也选择将自己缴费部分追回。如果再将企业缴费部分也完全发给他,我想大概95%以上的农民工会选择前者,落袋为安。前者被宣传为分配不公,后者被宣传为体现公正,颇具讽刺的是,农民工要的似乎是不公的分配,摒弃的恰恰是被我们宣传得像花一般美丽的国家主导下的社会公正。 其实这种题目我也出给过我们工作室那些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做过,答案是一样的。我国社会保险的高投入,低产出可以说是世界少有的。与其将钱交出去,通过国家保障的方式去实现,还不如自己选择一些商业保险来实现保障,商业保险的赚钱至少在明处,并可相互比较。今天不知还有多少人真的相信“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神话。在中国可能最适合建立的是一种新加坡式中央公积金制度或者香港的强积金制度,也就是一种企业与员工的强制储蓄制度。当一些中国员工有机会选择香港强积金制度和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时,几乎无一例外选择企业缴费不多,员工所得不少的香港强积金制度。仔细想来,多得部分正是国家运作的“成本”,也包括以“贪污”与“浪费”形式支出的成本。一部分官员和学者将一部疑窦重重的规定解释得头头是道时,往往忽略了“贪污”与“浪费”在我国是不可避免的成本(另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学费”),而农民工早将这一切想明白了。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以“用脚投票”的方式对官方推出的惠民政策投下了反对的一票。
针对深圳发生的这次退保潮,几乎没有看到从ZF信任危机的角度来认识的文章,这恐怕才是最可怕的。深圳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认为,新政策从通过到最终实施的时间有点仓促了,如果能够设置一两个月的缓冲期,让参保人能够熟悉了解政策的好处,然后做出合理的选择,也许会比“一刀切”更好。面对信任危机,劳动部门真有勇气让员工在充分了解政策的情况下做出选择吗?说不定一两个月的缓冲期会使更多的人选择退保!劳动合同法公布后,曾有六个月的缓冲期,面对一强化社保的法规,大量农民工也是选择“用脚投票”。深圳当时发生的退保潮,至今让人记忆犹新,“一刀切”的不让农民工“用脚投票”岂不是更安全的做法。二次分配上农民工“用脚投票”是因为还有一个被公认为“分配不公的一次分配”可资比较,农民工虽然不能选择更好,至少可以选择不要更坏。如果两个都管控起来,你还有得选吗?从这一意义上看,北京的人社部,还是比深圳人社局技高一筹。